杭州警方再次提醒: 8月20日至9月6日 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要进行临时性集中封存措施 9月1日至6日 将对除经批准外所有“低慢小”目标升空行为进行处罚 8月21日下午2时许,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在枫华府第小区周边巡逻时发现一架无人机,现已对“无人机”持有人张某进行告诫,无人机由派出所集中封存。 为确保G20国际峰会的顺利举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的要求,8月20日起,在杭州市范围内对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临时性集中封存措施,在8月20日—9月6日期间违规飞行及携带“低慢小”目标入杭的要进行临时性集中封存。 自《决定》发布以来,截止8月21日,全市共临时性集中封存架。 8月20日下午4时许,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打铁关站派出所火车东站民警在站厅盘查时,发现一名乘坐地铁旅客携带“低慢小”入杭,根据《决定》要求,对该名旅客发放了“低慢小”目标《温馨提醒》通知书,对随身携带的“低慢小”目标进行临时封存。 8月21日上午8时许,地铁分局翁梅站派出所乔司站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乘坐地铁旅客携带“低慢小”目标入杭,根据《决定》要求,对该名旅客发放了“低慢小”目标《温馨提醒》通知书,对随身携带的“低慢小”目标进行临时封存。 杭州市公安机关再次提醒9月1日至6日期间,全市范围(除建德、淳安),除经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所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禁止飞行。对违反《决定》的飞行活动,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c99love.com/mlhx/11015.html |